Monday, October 31, 2011

蔡智勇:更严厉对付逃税者 应加重所得税法令刑罚

(吉隆坡30日讯)马华青年专才局主任拿督蔡智勇说,他认同及支持政府加强执行所得税法令,让当局採取更严厉的行动对付逃税者,但是,任何新的修正案都必须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他说,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医生及马华部长分别已向国家经济理事会及内阁反映,所得税修正案对纳税人及商家不利的课题。

他说,马华向政府反映此问题,以确保政府达到执行开放政策及转型的目标,以继续吸引私人界的投资。

也是农业及农基工业部副部长的蔡智勇发表文告指出,根据报道,内陆税收局指所得税修正案是为了确保纳税人准时报税。

他说,在现有所得税法令120条文下,任何人无法针对通知书的内容给予合理辩解,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将被罚款200令吉至2000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而90及91条文,则是内陆税收局总监可以根据自行判断,提出适当的估税或额外估税,纳税人若觉得不合理,可以提出上诉。


“上述3项条文足以确保纳税人准时报税,而总监也有权提出适当的估税或额外估税。


“而且,现有法令也已阐明当局可采取的行动,对付违例的纳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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